深圳市各级公安机关将重点做好十项工作

  1月18日下午,广东省深圳市公安局召开了“2012年度保安管理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会上,深圳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施志刚充分肯定了2012年保安管理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并对做好2013年保安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2013年,深圳各级公安机关将进一步深化大保安格局建设,加大行业监管力度,全面推进保安队伍正规化、信息化和职业化建设,充分发挥保安队伍的治安辅助作用,并重点做好十项工作:

  一是贯彻落实国务院《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公安部、省公安厅部署,全面开展保安服务企业改制。二是构建保安管理长效机制,巩固上年度清理整顿成果。三是启动并定期组织开展国家保安员资格考试、审查和发证工作,实现保安员考试常态化,全面推进落实保安员全员持证上岗制度。四是强化保安员职业技能鉴定与培训工作,推进保安职业化。指导保安服务公司将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等级资质与任职资格、职务晋升、薪酬待遇挂钩,从而拓宽其职业发展和上升空间,培养、吸引并留住人才,逐步提高保安队伍的整体素质。五是积极推广应用全省保安服务监管信息系统,从源头上严把进人关,进一步纯洁保安队伍。依法做好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的备案登记及外地来深圳的保安公司的备案管理,依法开展保安服务公司及保安培训机构的行政许可审批业务。六是进一步健全市、区两级督察队伍和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派出所三级督察机制,加大保安督察与案件查办力度,维护正常的保安服务市场秩序。七是开展分类指导,以专业保安队伍为重点,加强各类保安队伍管理,组织保安队伍积极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充分发挥保安队伍的重要辅助作用。八是健全保障机制,维护保安员合法权益。对涉及保安员的侵权行为要依法予以维权。对保安员见义勇为的要及时申报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给予奖励,对维护社会治安而致伤(残)、英勇牺牲的给予慰问和抚恤。九是筹备成立深圳保安行业协会,并充分发挥协会的职能作用,积极开展行业自律与保安企业及员工的维权,配合监管部门作好推动行业改革发展等工作。十是以各行政、新区公安分局为重点,健全各级保安监管机构,配强保安管理民警。进一步健全保安监管机制,加大监管工作力度,确保保安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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