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开发区保安:股份制改革后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2009年7月以来,根据公安部、辽宁省公安厅有关保安企业改制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在大连市公安局和大连市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领导与支持下,大连开发区保安服务总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实行了股份制改革。按照国家、省市国企改制有关政策规定和操作规程,大连市开发区公安分局精心组织,多方协调,稳步推进,至2010年9月,顺利完成了企业改制工作,企业实现了平稳转型过渡,步入了良性发展轨道。
一、加强组织领导,主动请示沟通,争取支持和配合。
2009年7月,省公安厅下发《关于在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保安企业股份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辽公通[2009]160号)后,大连市原副市长、原市公安局局长张继先,市公安局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分管保安企业的副巡视员孙德敏分别就改制工作做出批示,并提出具体要求。
开发区公安分局党组高度重视保安企业发展,将企业改制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门成立了由政委刘玉祥任组长,纪检、法制、计财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改制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推进改制各项工作。改制工作中,省公安厅、市公安局相关领导多次到开发区公安分局听取工作汇报,督促指导工作;开发区管委会分管公安工作的领导和具体负责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的领导亲自过问并协调解决企业改制中出现的问题。
由于企业改制涉及的法律关系复杂、具体事项繁多,并蕴藏着许多法律风险,开发区公安分局党组和改制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形成共识,将改制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及时向市公安局和区党工委、管委会请示汇报,根据上级意见和要求,严肃认真地落实好改制各阶段、各环节工作。为掌握政府的企业改制政策及有关文件精神,开发区公安分局积极主动与区“改制办”沟通联系,争取他们的支持和配合,寻求工作办法。区“改制办”有关领导两次列席开发区公安分局改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企业改制形式、公安退休人员参加企业改制、企业内部股权分配、改制后企业班子的搭建、国有资产控股形式等问题进行了明确,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同时,开发区公安分局改制领导小组指派专人到有关转型国企取经学习,虚心借鉴、吸取他们改制经验教训,避免工作走弯路、走错路,提高改制效率。
二、充分调研论证,严格规范程序,扎实稳妥推进改制。
保安企业改制是全国公安系统都在面临的重大课题,作为辽宁省改制的试点单位,操作难度更大。在改制形式上,开发区公安分局根据保安企业实际情况,站在未来企业和公安事业发展的角度来考虑,围绕“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企业竞争力,保证公安利益不受损失”的改制目标,充分调研论证,提出了股份制的改制思路和方案,得到了省公安厅、市公安局领导的高度肯定,为全省保安企业改制起到了指导和借鉴作用。
在改制程序上,为使改制工作不违反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开发区公安分局在区“改制办”的指导和帮助下,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把改制申请、审计评估、方案审批、产权交易和注册重组等各个环节全部纳入到政府的监督过程中,严格规范操作程序,切实做到依法、公开、公正、透明。在改制方案的制定上,本着既要符合国家有关国企改制的政策方针、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管理规定、符合现行《公司法》和《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又要充分考虑公安、企业、职工等相关主体的利益的原则,开发区公安分局改制领导小组认真起草企业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并将两个方案(草案)逐级逐层下放进行讨论修改,充分照顾到方方面面的想法,为两个方案的最终通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清除了企业改制工作中的最大难题。
三、做好宣传教育,保障职工权益,确保职工队伍稳定。
企业改制中,针对职工中出现的一些思想波动问题,开发区公安分局深刻认识到:只有通过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思想问题,化解矛盾,变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这是改制取得成功的基本保证。
在这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坚持正面教育引导,深入宣传发动,使广大职工认清改制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了解政策,支持、配合改制。开发区公安分局主要领导多次到开发区保安公司听取职工意见和建议,安排工作人员到相关部门咨询,向广大职工进一步明确了改制后职工工作岗位不变、原工资待遇不变,打消了职工思想上的顾虑,解除了职工的后顾之忧,保证了队伍思想稳定。二是与企业公司班子进行交流谈心,征求他们对改制的意见和建议,使大家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安心工作,管好队伍,保证了企业经营正常运行。三是企业班子深入子公司和职工进行层层谈话,了解掌握不同层次职工的不同想法,针对改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参加职工代表座谈会,认真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答部分职工的问题,并教育职工能按正常渠道反映问题,保证了改制工作扎实稳妥推进。四是改制领导小组成员和企业班子一起认真分析职工意见建议,抓住问题的症结所在,下大力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做到职工目前的利益切实兑现到位,不给职工和企业留下欠账,保证了企业平稳过渡、健康发展。
目前,改制后的新公司51%的国有股权由开发区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持有,由开发区财政局行使出资人职责,并采取授权委托的方式委托开发区公安分局管理,49%的民营股份由原公司管理层收购入股。原公司债权债务由新公司全部接收,员工由新公司全部接收安置,并重新签订了劳动合同。成功实现改制转型后,大连开发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将借改制的有力东风,积极谋划未来发展的蓝图,实行一流的管理、建设一流的队伍、提供一流的服务、创造一流的业绩,努力开创开发区保安事业科学发展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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