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全省学校都要配专业保安
近日,福建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及周边治安保卫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城市所有学校、农村中心校以上学校,必须在校门口以及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师生宿舍等重要场所安装视频监控和入侵报警等技术防范设备,确保一旦有警情公安机关能够快速反应。
《通知》指出:今年,中小学、幼儿园必须根据学校规模聘请相应的专职保安员负责校园治安保卫工作,并为保安员配备必要的威慑犯罪的器具。
《通知》要求,中小学、幼儿园应设立保卫处(科),如学校内设机构限额已满,可对现有内设机构进行更名(如把总务处、科更名为总务保卫处、科),并把保卫职能明确到该内设机构;规模较小的学校未设置内设机构的,应明确人员负责抓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通知要求,全省中心校以上的中小学校必须聘请2名以上专职保安员;幼儿园至少聘请1名专职保安员;确实有困难的学校,可以挑选身体条件好、年纪相对轻、经过培训的教师承担保安员的工作。专职保安员将由教育部门统一向保安服务公司聘请,由学校管理使用,公安机关监管。聘请专职保安员所需经费,公办学校由当地财政在预算中统筹考虑,民办学校由学校自行解决。
同时,城市所有学校、农村中心校以上学校,必须在校门口以及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师生宿舍等重要场所安装视频监控和入侵报警等技术防范设施,确保一旦有警情公安机关能够快速反应。公安机关要在校园周边治安复杂地区设立治安岗亭,要在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小学、幼儿园,派民警或协管员维护校园门口道路的交通秩序,并形成制度。
福建省各级公安、教育部门将对保卫人员配备和技防设施建设等情况进行抽查,确保这项工作在今年9月1日前全面完成。今后,各地将把校园安全纳入综治考评,对存在的问题采取黄牌警告或限期整改,直至一票否决。对不认真履行安全保卫职责,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或酿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校长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据了解,该通知的下发,意味着今年9月1日以后,福建全省的学校都将出现专业保安的身影。据估算,福建省财政每年大约要拨出两到三亿元用于配备保安。